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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广州查34宗“酒驾”
阳光租车网      2012-2-1    浏览数:
 

       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2012年春节期间广东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情况进行了通报。据悉,全省共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、死亡21人。而元宵节将至,广州公安交警部门对于酒驾行为将采取严查措施。据统计,春节放假期间(1月22日至30日),广州市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34宗,其中醉酒驾驶4宗。

  阴雨天气加大事故发生几率

  今年春节期间(1月22日至1月28日),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。与去年同期相比,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宗数、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2.67%、23 .33%、51 .47%和13 .37%,其中死亡人数减少237人。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所抬头,春节期间,全省共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、死亡21人,其中,清远、茂名、江门各1起,东莞、惠州各两起。

  春节期间,广东以阴雨天气为主,道路湿滑,视野较差,加大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。

  “酒驾”行为相对高发

  据统计,春节放假期间(1月22日至30日),广州市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34宗,其中醉酒驾驶4宗。交警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,涉及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时段特征,节假日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,因此在元宵将来之际,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酒后驾驶,自觉做到“开车不饮酒、饮酒不开车”。一旦发现有酒后驾驶行为的,市民朋友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应予以制止;如果被查酒精度低于80kg/ml者将立即处以罚款,涉及醉驾则提起公诉刑拘15天至半年。